《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》中讲到,古代中国的财政支柱:农业税,国营经济和货币发行,其中国营经济是国家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,获取利润。
我当时是理解到开办国营经济目的是为了收入。但不太理解的是,如果是民营企业来做矿产,国家来收资源税不就好了,还省事,为什么还要国家来办?
但最近偶尔看了一个腐败的案例,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。
张文雄官至湖南省委宣传部长,是湖南岳阳人,岳阳有洞庭湖,而洞庭湖中有巨量的沙子,称为“软黄金”。
因此挖沙非常暴利,挖沙公司每天只用现金结账,一家公司的现金流水一辆卡车都装不完。一位岳阳市海事系统官员称,“利润这么大,谁都想吃一口。下至普通公职人员入股一艘挖砂船,上至领导贪腐。”
对于这么优质的资源,岳阳县政府之前采取的拍卖采矿权的方式给民营企业,规定好每年多少条船,采多少万吨,价高者得。
2014 年,一位叫胡伟清的商人通过拍卖获得3 年的采砂权:不超过 38 条船,年采砂量不得超过2500 万吨,每年上交岳阳县 7.75 亿元。
当时沙子对外的价格只有 25元每吨,而胡伟清以31.5 元/吨拍得采矿权,这还不算上采砂成本,明面看亏得裤子都没了,他是不是疯了?
其实他没疯,一是想垄断后大赚一笔,二是政府规定是 2500 万吨,如果偷偷地多挖一点,钱就赚回来了。
要想垄断和偷挖,就需要勾结监管人员,这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公职人员的贪腐。
问题是,胡伟清拍得采矿权后,砂子价格暴跌,一年后,胡伟清以此为理由,拒不向政府缴纳 7.75 亿元的出让金。
岳阳县政府停止合同,要求胡伟清停止采砂,但胡伟清完全不顾,继续采砂,双方陷入僵持,政府还能和民营企业陷入僵持,也是醉了。
此时张文雄的妻子涂爱芳出面,经过疏通,硬是让岳阳县把每年 7.75 亿的出让金降至1.5 亿元。
涂爱芳由此在采砂公司获得一部分股份,9 个月时间就获得 1568 万元的分红。
后面张文雄落马,这样一个巨大的贪腐事情才得以曝光。
此事后,岳阳县的采砂由原来的对外拍卖模式,改为学习九江模式:即抛弃持续多年的招拍挂制度,改为政府主导,成立国企租赁民间采砂船进行开采。
这样做有几个好处:
1.公职人员想要伸手到国有企业中,难度就大了很多,可防止大面积腐败,政府不容易出事,这是很多主政者很希望看到的。
2.因为是国有企业,会比较少出现,偷挖烂采的现象,也不容易出现安全违规问题。
3.国有企业会按照正常流程来走,不会出现勾结官员,不缴纳出让金的事情,政府的收入就稳了。
总之,能有稳定收入,且不太会出事,是资源型企业为什么大多是国有企业的原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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